一、项目编号:JSZC-320113-NJJC-G2025-0011
二、项目名称:区机关食堂集中托管服务(2年)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9G | 常州市钟楼区通江南路58号 | 89.21(均分制) | ******.7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区机关食堂集中托管服务(2年) 服务范围:区机关食堂集中托管服务(2年),主要内容为保障区机关集中办公区工作人员就餐。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2年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有富、丁宁、龚自觉、王虹、吴侃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服务费用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80%执行;上述费用均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共451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枢东路1号
联系人:薛科
联系电话:******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