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黄站镇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EPC) | ||||||||||||||||||||||||||||||||||||||||
招标编号:HBDW-202505SZ-******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大悟县黄站镇李园村、张寨村、刘河村、红联村。 建设规模:(1)产业发展类主要建设内容:1. 配套投入建设黄茶加工车间,添置炒茶机、揉捻机、烘干机等设备和生产生活业务配套设施,以及展示中心布置等。(2)基础设施类主要建设内容:1. 重建红联村七、八组危桥,长约13米、宽约5.5米,浆砌桥下河道驳岸长约30米、高约3米等;************居环境整治和配套设施、路面破除,环境整体提升约900米长、宽12米,网线入地约1800米等;2. 刘河村新荣路(5组至18组)道路整修提档升级约2200米,沿路两侧排水改造、环境整治约2000米;李家路(5组至18组)路面硬化,宽约3.5米、长约400米;修建8组面前冲砌驳岸挡土墙约70米,修建宽约6米、高约4米、长约6米箱涵;北门道场处,修整并硬化生产路约100米,砌石岸挡土墙约70米,新建排水沟渠150米;回填黑臭水坑并扩建晒谷场800平方米;5组至18组处河道环境整治,除杂、清淤、疏浚全长2500米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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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优化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所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一个标段,不做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01 合同估算价:87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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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计划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 施工工期为1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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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能力;(3)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的规定;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其中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 1 家,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其中:规划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要求满足国家及湖北省施工图设计深度,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图审;施工质量要求为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并通过备案。质量的评定以国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采购设备及材料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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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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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9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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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使用手机版 CA (标证通)或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进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照相关提示及要求,等候开标。 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00 咨询。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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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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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8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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