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动物研究所九龙科研基地GLP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6月 04日至 2025年06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15,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学院动物研究所九龙科研基地GLP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建设单位
******学院动物研究所
项目概况
******街道红卫广华路 33 号的九龙科研基地内增设一座 GLP 实验室专门用于灵长类动物的实验研究。GLP 实验室总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为532平方米,实验室内设有检疫室、观察室、解剖室等,年实验猴量为 45 只/年。
环评机构
******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为实验室饲养区地面和笼具冲洗废水、消毒废水、实验服洗衣废水、高压灭菌废水、废气处理产生的喷淋废水,均排入九龙科研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及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值后全部回用于基地的绿化、道路清扫,不外排。(二)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实验分析废气、实验猴饲养区恶臭气体,各类废气经收集后统一引至实验室楼顶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 2 规定的限值要求。(三)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实验设备、风机、猴子叫声等噪声,通过采取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废交有由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