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塘路二期(雅瑶涌-和瑞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6月 03日至 2025年06月0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空港南六路机场西南商务区B栋,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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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塘路二期(雅瑶涌-和瑞路)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空港经济区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清塘路二期(雅瑶涌-和瑞路)道路工程位于广州市空港经济区,为新建道路,线路呈南北走向,起点与和瑞路相交,终点顺接清塘路二期(雅新大道-雅瑶涌)段,全长约768米,其中桥梁段47.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0米,设计速度6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等。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施工期依托附近现有道路,不设施工便道,不设混凝土搅拌站、构建预制场、取土场与弃土场,拟临时配套设置一座占地面积约700m2的钢筋加工厂。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施工区域严格落实“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路面100%硬化,工地砂土、物料100%覆盖,施工作业100%洒水,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的“六个100%要求”,施工场地边界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二)项目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桥梁下部基础钻孔灌注过程产生的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三)项目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与规划施工运输路线,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对施工机械设置隔声棚或单面声屏障设施,对靠近敏感保护目标一侧设置可移动式声屏障,尽可能减缓施工噪声对沿线敏感目标的影响。项目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应限值要求。(四)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施工产生的弃方、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及时清运。(五)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定期开展噪声影响跟踪监测,确保道路沿线的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室内声环境质量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中相应允许噪声级要求。(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桥梁应按要求设置防撞护栏、雨污收集系统等,采取有效措施减缓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环境突发事件对水生生物及其生境的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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