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
设计单位:************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有限公司
环境监理单位:******有限公司
工程基本情况:
蒙东锡盟江苏能源乌拉盖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主要包括:①白音华500kV开关站新建工程②锡盟±800kV换流站500kV间隔完善工程③国电投白音华电厂~锡盟换流站双回π入白音华开关站500kV线路工程④江苏能源乌拉盖电厂~白音华开关站双回500kV线路工程⑤白音华开关站~锡盟换流站双回500kV线路工程。本工程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和东乌珠穆沁旗境内。
①白音华500kV开关站新建工程。新建3组180Mvar高压并联电抗器,新建500kV出线间隔8回。白音华开关站位于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
②锡盟±800kV换流站500kV间隔完善工程。本期完善锡盟换流站2个500kV间隔,只进行调试设备,间隔内设备前期已建设。本期工程只是完善间隔调试工程,不涉及变电站间隔扩建。锡盟换流站位于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③国电投白音华电厂~锡盟换流站双回π入白音华开关站500kV线路工程。新建500kV线路长度5km,其中4×0.1km按同塔双回路架设,2×2.3km按单回路架设;拆除原国电投白音华电厂~锡盟换流站线路长度3.5km,线路新建铁塔16基,新建线路途径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境内。
④江苏能源乌拉盖电厂~白音华开关站双回500kV线路工程。新建500kV线路长度2×167.5km,其中白音华开关站出口处2×0.1km按同塔双回路架设,其余2×167.4km按单回路架设,线路新建铁塔768基;对白音华电厂~巴林Ⅱ回500kV线路进行改造,改造长度约1.7km,同时拆除线路1.2km。线路新建铁塔5基;新建线路途径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东乌珠穆沁旗境内。
⑤白音华开关站~锡盟换流站双回500kV线路工程。新建500kV线路长度2×205km,其中白音华开关站出口处和锡盟换流站出口处4×0.1km都按同塔双回路架设,其余2×204.8km按单回路架设,线路新建铁塔945基,新建线路途径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境内。
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
1.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尽量远离水体,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先设置拦挡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基础钻孔或挖孔的渣不能随意堆弃,临时堆土点应远离跨越的水体。禁止在河道内设置临时堆土场及牵张场等。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在施工场地附近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废水集中,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排放,严禁排入河流影响水质。塔基周围修筑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季开挖施工。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外排施工废水。
2.施工扬尘措施
临时堆土、施工区裸露沙地尽可能进行苫盖。有条件的路段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尽可能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现场搅拌。车辆限速行驶。
3.噪声防治措施
在架线******居民等声环境敏感目标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严禁夜间施工扰民。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居民,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设备如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期的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分类垃圾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严禁随意丢弃。施工产生的少量余土在塔基范围内就地平整,产生的混凝土残渣等施工垃圾清运至地方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拆除的线路杆塔塔材、导线等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置。拆除的混凝土等建筑垃圾清运综合利用,或运至当地渣土管理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拆迁场地进行清理、平整,结合周边的土地利用现状及时恢复植被。
5.生态保护措施
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施工前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制定严格的施工红线和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禁止破坏植被的情况发生。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施工人员应该严禁吸烟或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并有专人监督。
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严格按照施工征地红线进行规范施工,减少施工用地,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
合理开挖,保留表层土。塔基区剥离的表土装入编织袋,堆码两排双层挡护开挖出的土石方,顶面用密目网遮挡。堆土场应采取设土袋挡护、拍实、表层覆盖草垫或苫盖纤维布等临时防护措施。
塔基土石方尽量做到挖填平衡。施工开挖面及时平整,将视需要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及施工材料压占临时占地区而改变其土壤紧实度,会影响植被的自然生长,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施工结束后,实施土地整治,全面整治后撒播草籽恢复植被。根据当地原生植被类型进行恢复,优先采用当地的物种,如适宜北方温带草原的羊草、披碱草、沙打旺和冰草等作为首选,防止外来生物入侵,尽量与周围植被及植物种类保持协调。栽种的植被要进行人工深度养护,采用水车洒水,每天必须至少洒水1次,持续洒水3周,确保成活率。
穿越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1)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的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2)优化施工方案,合理规划施工道路,尽可能使用现有的道路作为临时施工便道;根据工程布置情况及现场调查,线路穿越自然保护区段现有已建设的输电线路,本工程在穿越敏感区段与已建工程并行,距离较近,目前上述工程的临时道路、料场及牵张场等区域仍可为本工程利用,在进行临时工程布置时可根据现场情况加以利用,减少对自然植被的破坏。严格控制塔基区施工范围,设置施工围栏,严格划定施工人员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禁止毁坏建设用地以外的灌木林草地。
(3)严禁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牵张场、材料场、弃渣场等临时场地。
(4)如发现有珍稀保护植物,应及时采取挂牌并进行避让,若无法避让时,应咨询林业相关人员选择适宜生境进行移栽。
(5)严禁猎杀野生动物,野生动物误入施工区域时,施工人员不得恐吓、驱散,应采取喂食诱导等措施,将其引出施工区。
(6)采用声功率小的机械设备,减缓噪声和震动对动物的影响。
(7)加快施工进度,减少在保护区内的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植被。
(9)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做好火灾应急准备。
500kV线路共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为2×209.38km,立塔973基。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驻派环境监理进行现场监督,监督工程建设中各个环节的各种方案的有效实施。确定严格的施工范围,并使用显著标志(如彩旗或彩色条带)加以界定,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工干扰范围。
加强施工队伍职工环境保护思想教育,规范施工人员行为。教育职工爱护环境,不准乱采乱挖,不准随便破坏动物巢穴,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加强保护物种保护与管理,根据保护动物出现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工程施工方案,减轻对其干扰;严禁塔基占用珍稀植物,如施工现场发现,采取围挡措施。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重点地段的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的污染,特别是对河流水体及土壤的影响。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基础开挖应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造成的任何干扰地表必须先进行地貌恢复,将不稳定的土石全部清除,在满足工程设计的稳定性要求后再进行工程加固或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快恢复原状。
跨越金界壕遗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
500kV线路跨越金界壕遗址,不在保护范围内内立塔,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立塔4基。保护范围为以金界壕遗址外缘为基线向两侧各扩50m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为遗址外缘为基线向两侧各扩500m范围内。跨越金界壕遗址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1)线路跨越金界壕遗址时,塔基均应选在文物两侧保护范围(边界50m)之外,以确保金界壕遗址不受到破坏。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铁塔基础采用掏挖基础,不进行大的开挖,尽量保持原来的地貌,避免水土流失影响到金界壕遗址的稳定性。
(3)铁塔组立施工时,拉线尽量远离金界壕遗址;架线施工对金界壕遗址按照通车道路规格进行跨越放线,严格禁止导地线拖地。
(4)临时堆场、牵张场不可设置在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
(5)对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教育培训,施工期间在距文物保护地带处设立警示标志牌,杜绝可能对金界壕遗址造成损坏的行为发生。
(6)施工前制定跨越金界壕遗址施工方案,邀请文物相关部门参与会审,最大限度的防止施工对金界壕遗址造成损坏。
(7)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下文物,应对文物现场进行保护,并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实际选址选线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