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2025年制度梳理优化专项工作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项目类型:服务类;
******有限公司总部(涉及12个部门,约200项制度)及所属二级、直管企业(共14家)制度梳理优化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服务所涉工作阶段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集团总部制度梳理优化阶段(目标完成日期:2025年6月30日)
******集团制度管理需求。
******集
************集团总部2025年年度修编计划。
******集团总部的每项制度。对本次制度修编过程中新增、修订、合并的制度文件及制度废止事项进行
******集团《制度管理规定》。
******集团法务部草拟、审查、修改本次制度修编过程中所需的内部审批文件及相关会议材料。
******集团法律合规部审定后,对接打印机构,于6月30日前完成制度汇编的电子书和纸质书(招标人承担打印费用)。
******集团所属企业制度梳理优化阶段(目标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
******集团安排,为所属企业制度管理部门(主要为法务部)开展制度梳理优化工作相关的专项法律培训活动;
************集团内部制度体系协调统一。
(3)其他工作要求(覆盖所有工作阶段):
主办合伙人全程参与:律所团队的主办合伙人需全程亲自参与项目,确保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高效完成。
******集团提供及时、有效的项目法律支持。
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安排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采购预算
本次专项法律服务最高限价为2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事务所分所;
******事务所分所近3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律师协会或其他组织给予处罚或处分的情况;近3年没有违法失信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主办合伙人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4.团队律师具有良好职业操守,无不良执业记录,近3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律师协会或其他组织给予处罚或处分的情况;
5.不接受联合体竞聘;
6.律所或分所注册地为广州或深圳,且在广州或深圳有固定办公地点。
六、参与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3月28日17时30分前提交本公告附件所载供应商资料,供应商资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七、供应商选取方式
采购单位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及供应商提交材料,向符合资格要求且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发出《邀请函》,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按照函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竞争性谈判。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20-
******
附件:供应商资料.docx******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