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木垒3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支架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木垒3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支架采购。
2、项目编号:NER-JT-WZ/******G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
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容量为30万千瓦的固定式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支架及配套附件采购:
(1)负责供货范围内支架的试制、加工、制作(包括防腐)、试验、包装、由制造厂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运输(不包括卸车、堆场及二次倒运);
(2)组织和实施买方或监造方参加的试验、结构检验和验收,并提供相关试验、检验合格证件等证明资料,配合现场交货验收;
(3)配合现场进行光伏组件支架试组装和对现场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指导;
(4)固定支架的全部成品材料供货,包括光伏组件支架与逆变器支架的全部钢结构及配套的螺栓、螺母、螺母垫片、防水密封圈、连接件、光伏组件安装压块和光伏组件安装螺栓等。其中,螺栓、螺母、垫片供货时应附加3‰的成套供货量,用于安装损耗;
(5)承担全部原材料送检第三方试验费用、防腐试验等制造过程中相关的检测和试验费用;
(6)结构及防腐满足25年项目现场环境及使用要求;质保期1年;
(7)质量保证期5年的维护、更换等消缺工作。
6、计划供货时间:
2025年6月5日-2025年7月8日(具体发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7、交货地点:
******有限责任公司木垒30万千瓦光伏项目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等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单次供货10万千瓦及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业绩累计不低于50万千瓦(非关联交易),以上业绩要求良好运行并提供用户证明。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说明:合同证明材料中的卖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变更名称的除外),否则视为无效。若投标人提供的某一业绩为框架协议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真实签约容量的证明材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④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④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9日(北京时间,每日10:30-19:00下同),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同步发送报名资料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3、报名资料:投标意向函(格式自拟,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写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E-mail地址),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开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E-mail形式发送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北京时间************居6栋7楼),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之间的联系以书面为准。
******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居6栋
联系人:曾由美
电话:0991-******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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