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砂石加工及混凝土生产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ZC-QTSL-2025-0005
******有限公司
截标/开标时间:2025-06-10 09:30:00
公告内容
******有限公司就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砂石加工及混凝土生产服务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意向单位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1. 采购编号:QSJGC-2025-06-02-34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
2.2服务期:砂拌系统加工服务期至2030年7月31日(具体以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完工时间为准),拆除工程于运维期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具体节点工期为:(1)深化设计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2)下库砂石加工系统及混凝土拌合系统(含环水保设施)10月31日前完成设备安装,于2025年11月15号前完成调试并试生产。(3)上库砂石加工系统及混凝土拌合系统设备安装(含环水保设施)建设工期为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开工令为准)。
2.3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
2.3.1、上下库砂石料加工系统及混凝土生产系统(含场地)建设、******办公室、临时试验室土建部分(下库120㎡,上库300㎡)等)建设以及工程完工后拆除;拆除物由响应人处置。
2.3.2、上下库砂石料加工系统及混凝土生产系统设备安装、维护、检修及生产服务。
2.3.3、 上下库砂石加工系统及混凝土生产系统环水保设施建设及运维,以及工程完工后根据采购人指令保护性拆除,拆除物由采购人处置;
2.3.4、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平面布置图、设备参数、工艺图进行深化设计,响应人若对采购人提供的平面布置图、设备参数、工艺图进行优化的,需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2.3.5、负责砂石料及混凝土拌合系统加工场场内道路的维护。
2.4 材料说明:
2.4.1混凝土拌合所需的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等由采购人负责采购,由响应人负责卸车及保管(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由供应厂家负责卸车)。
2.5质量要求:
2.5.1场地建设需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
2.5.2生产后的砂石骨料、垫层料(含特殊垫层料)、反滤料和混凝土拌合物(常态混凝土、变态混凝土、碾压混凝土、砂浆、水稳)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以使用单位试验室或青田抽蓄中心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为准),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因响应人擅自使用引发质量问题导致使用单位索赔的,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2.5.3砂石加工系统及混凝土生产系统的环水保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5.4碾压混凝土的出机口温度原则上不得高于18℃,具体以设计单位要求为准;其他混凝土出机口温度以设计及监理要求为准。
2.6采购控制价:
(一)砂石料加工场地及混凝土拌合场地建设费用
砂石料加工场地及混凝土拌合场地建设费用概算价为4355.44万元,其中上库砂石加工系统及混凝土拌合系统场地建设费用概算价为2480.69万元,下库砂石加工系统及混凝土拌合系统场地建设费用概算价为1874.75万元。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为涉及本项内容的建设单位最终审定金额(如遇政府审计的,以政府审计金额为准)下浮 %,最低限价为涉及本项内容的建设单位最终审定金额(如遇政府审计的,以政府审计金额为准)下浮 %。(后续以补遗形式发布)
(二)砂石加工、混凝土拌合加工费
名称 | 位置 | 暂定供应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含税) | 备注 |
反滤料加工费 | 上库 | 15950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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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层料加工费 | 上库 | 97150 | t |
| 砂及碎石,含特殊垫层料,具体砂及碎石的粒径、比例等参数最终以监理单位批复的供应料数据资料为准 |
机制砂加工费 | 上库 | 138580 | t |
| 常规混凝土用砂(0-5mm) |
碎石加工费 | 上库 | 287820 | t |
| 粗骨料大石(40-80mm)、中石(20-40mm)、小石(5-20mm)、豆石(5-10mm) |
水稳层加工费 | 上库 | 13500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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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加工费 | 上库 | 213200 |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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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浆加工费 | 上库 | 21990 |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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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加工费 | 下库 | 437600 | m3 |
| (常态混凝土及变态混凝土) |
混凝土加工费(碾压混凝土) | 下库 | 340000 | m3 |
| 含温控费用 |
机制砂加工费 | 下库 | 505440 | t |
| 碾压混凝土用砂(粒径0-5mm,石粉含量要求高,一般为18%~25%)、常规混凝土用砂(0-5mm) |
碎石加工费 | 下库 | ****** | t |
| 粗骨料大石(40-80mm)、中石(20-40mm)、小石(5-20mm)、豆石(5-10mm) |
水稳层加工费 | 下库 | 17494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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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浆加工费 | 下库 | 40437 |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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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次砂石加工系统及混凝土拌合系统加工费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为 万元,最低限价为 万元。(后续以补遗形式发布)
2、上述价格为砂石加工、混凝土拌合加工服务各单项单价的最高限价,超过任何一个单项单价的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以上砂石骨料综合单价为每吨单价,若后续按每方单价结算时,相应换算系数为砂1m3=1.5t;碎石、垫层料1m3=1.45t;水稳层 1m3=2.1t。上述成品供应系数均为暂定值,最终以监理单位批复的供应料比重数据资料为准。
(三)砂石加工系统及混凝土拌合系统的环水保设施建设及运行费
砂石加工系统及混凝土拌合系统的环水保设施建设及运行费用概算价为2122.8万元,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为涉及本项内容的建设单位最终审定金额(如遇政府审计的,以政府审计金额为准)下浮 %,最低限价为涉及本项内容的建设单位最终审定金额(如遇政府审计的,以政府审计金额为准)下浮 %(后续以补遗形式发布)。
3. 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
3.1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4. 响应单位参与资格条件
4.1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1.1境内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1.2资质要求: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或水利、市政、建筑、公路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资金信用良好;
4.1.4具有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砂石加工系统及混凝土拌合系统加工服务业绩。响应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1)累计砂石加工总量不少于50万吨;2)累计混凝土拌合总量不少于25万方。
注:1、单项业绩可由多个合同组成,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单项业绩应由同一方提供。
2、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合同(若合同中未能体现砂石加工及混凝土拌合规模,需另行提供使用单位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4.1.5未被“信用中国”(******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4.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不超过二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响应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5.1获取方式:请意向单位于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6月9******有限公司(******/)“项目采购”模块----“采购文件发布”中下载该项目电子采购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06月10日9时30分。
5.3线下递交及开启时间:采用纸质响应文件(不接受快递递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及开启地点:******有限公司会议室(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近江时代大厦B座B1403室)。(联系人: 刘先生 收,电话: 0571-****** )。
6. 响应保证金
******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简写),以便登记、查询。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伍拾万元。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6:00(北京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将响应保证金缴存至专用账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崇贤支行
银行帐号:************5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0571-******
监 督 人:姜女士 电话:0571-******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近江时代大厦B座1403室
******有限公司官网(******/)获取。